| 交通安全常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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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学生处 文章来源:胶南职专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0-22 10:29: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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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常识
(一) 怎样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会走路 一、 走路要走人行道。没有人行道的,须靠路边走; 2.横过马路时,要走人行横道、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; 3.遵守交通信号:红灯停、绿灯行; 4.不垮(钻)越交通隔离设施; 5.不在汽车临近时或车辆前后横穿马路。不在道路上扒车、追车,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; 6.不在马路上追逐猛跑、嬉戏、打闹游戏,不要边走路边看书; 7.夜间步行要尽量选择穿戴浅颜色的衣帽和在有路灯的地方横过马路; 8.集体外出时,要在老师的带领下站好队伍,横列不超过两人,统一行动; 9.牢记从家里到学校的行走路线,熟悉道路交通状况和可能发生的危险。 二、骑自行车的安全常识 1.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,严禁驶入机动车道; 2.骑车至路口时,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; 3.汽车转弯时,要伸手示意; 4.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,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; 5.自行车载物,长度不能超过车身,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,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。 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能带人; 6.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、曲折竞驶,扶身并行,双手脱把而行; 7.不准一手扶把,一手撑伞骑车。 三、乘车的安全常识 1.乘坐公共汽车、电车或出租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侯车; 2.乘坐公共汽车要待车辆停稳后,按先后顺序上车,不要互不相让和拥挤争抢; 3.乘坐小轿车、微型客车时,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; 4.不乘坐报废车、无牌无证车、货车等非法客运车辆; 5.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; 6.乘车时不要身体伸出车外,不向车外抛撒物品; 7.乘坐公共汽车,上下车要主动买票,主动给“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”和怀抱婴儿的人让座; 8.车辆行驶中,要座稳或站好,并握紧扶手; 9.下车时,要依次而行,不要硬推猛挤。要养成良好交通安全习惯,掌握交通安全知识,增强交通安全意识,确保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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